关于2013年至2015年
在我校就读学生学杂费退费的通知
我校根据政府财政划拨(2013年至2015年底)的学杂费补助资金,分两批对于期间就读学生进行学杂费退费。第一批为已经毕业离校的学生,第二批为在校的学生。
一、 学校从2017年 2月3 日开始对第一批已经离校的学生进行退费,国家法定上班时间均可办理。具体退费时间为:
2017年2月3日至2月15日对2013届中小学毕业生进行退费;
2017年2月16日至2月28日对2014届中小学毕业生进行退费;
2017年3月1日至3月15日对2015届中小学毕业生进行退费;
2017年3月16日至3月31日对2016届中小学毕业生进行退费。
退费地点:凤城十路118号 学校行政楼
退费需携带资料:
1.学生(或家长)需携带学生毕业证(证明系我校学生)和户口簿(证明家长与学生的关系)。
2.中途转出的学生,还须经原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提供证明。
二、第二批在校学生的退费,将在下学期内清退完毕。
对于2008年秋季至2012年底的第二批学生的退费随后通知。
西安经发学校
2017年1月23日